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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消保会公布2008年十大消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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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5 17: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台海网3月1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香卉辉 通讯员 陈雪芳 杜宁昨日,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根据2008年厦门市消费投诉的整体情况,收集整理了《厦门市2008年十大消费陷阱》,并针对各个陷阱的特点给消费者支招。

陷阱1

陌生短信竟是圈钱把戏


  案例:王先生收到不明号码发来短信:“尊敬的用户,迎新年话费返还活动即将结束,您获赠的100元充值卡仍未领取,请回复B查收(由于系统升级,今晚11点后将失效)。”王先生回复后,短信提示“尊敬的用户,话费100元已充入您的手机,请回复2查收”……最终,王先生也没收到所谓赠送的话费,反而因为不断回复该号码发来的短信,被扣取了每条2元的信息费。

  支招:充话费送话费、套餐服务免费试用等诱人广告的背后却隐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附加条件。因此,消费者若收到此类信息,应不予理会并及时向有关通信网络运营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举报,适时查看自己的话费清单,跟踪消费记录,以防权益受到侵犯。
 楼主| 发表于 2009-3-15 17: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陷阱2

电视购物遭遇虚假商家

  案例:许先生购买了一家名为 “团家国际电视广告购物有限公司”在电视上宣传的一款 “歌秀一吸白”男士化妆品,价格498元,广告称该产品有祛黑头、收缩毛孔、美白、控油等功能,并承诺使用过程中没有效果可全额退款。许先生购买了一套该产品,使用后未见成效,许先生想退款,却发现无法再联系上该公司。后经工商部门查实,“团家国际电视广告购物有限公司”所留的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均为虚拟号码和虚假地址,经营主体不存在。

  支招:电视购物、网上购物的商家大多为一个虚拟的经营主体,且无法提供有效的销售凭据,一旦商品出现问题,经营主体查找未果、商品功效难以认定等便成了消费者维权的瓶颈。因此,面对电视、网络上所谓“物美价廉”的商品,消费者应慎之又慎。

陷阱3

免费美容实为揽客噱头

  案例:吴小姐和两名同事拿了刚发的工资兴冲冲地到杏林闹市区闲逛,被杏东路某女士生活馆的店主拉住,说可以做免费美容,她们信以为真便欣然答应。等全套美容做完欲走时,却被老板叫住,向她们索要2200元美容费。小吴等惊讶地问:“不是免费吗?”店主说做美容护理是免费的,但化妆品要自己出钱。眼看着店方人多势众,胆小怕事的三人只好把身上所带的800元现金交了出来。由于小吴等身上钱不多,老板又得寸进尺地要求跟她们到家里去取,迫于无奈,小吴等只好从家里取了卡又刷给老板1400元。

  支招:每每商家打出“免费”二字时,总能吸引到不少消费者以身涉险,他们没想到“天上掉馅饼,地上必有陷阱”,消费者最好多留个心眼。

陷阱4

手机“三包”难以兑现

  案例:消费者周先生花3300元购买了一部手机,三个月内已修理过4次,但三包凭证上修理记录却是空白的。当他的手机又出故障,向商家提出调换和退货时,经营者却说,你没有修过怎么可以调换。

  支招:有些经营者为了逃避“三包”,有意拖延为消费者维修的时间或不为消费者填写保修记录,更有甚者以各种理由为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设置门槛、规避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以致消费者错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者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商品或维修的时间。消费者如遇到上述情况,可直接向工商部门投诉。

陷阱5

返券促销暗藏消费陷阱

  案例:王小姐在一大型百货有限公司举行 “买300送300”活动期间到该商场消费600多元,消费后才得知所谓的 “买300送300”实际只赠送200元的折扣券,另外400元不能消费只能记入VIP卡的积分里,折扣券的有效期至2008年1月20日止。然而,2008年1月19日王小姐要去消费这200元折扣券时,却发现有很多柜台根本不能给予抵用,折扣券上赫然写着:部分特例商品不接受此券。

  支招:返券已成为当今众多商家争揽顾客的重要手段。消费者在参与返券消费之前,要仔细问清返券消费的具体内容、优惠权限等,以免糊里糊涂被商家“套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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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5 17: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陷阱6

百年老钟送修后变“新钟”

  案例:郭女士将一座百年古钟送到某钟表维修店维修。7天后,古钟取回家,郭女士却发现古钟外壳比送修前新,将古钟打开后,发现原来黑不溜秋的机心变得焕然一新。郭女士找商家理论,商家却坚决否认 “掉包”行为。

  支招:消费者在接受维修服务时,应尽量选择信誉较好、规模较大、证照齐全的维修商家,留存维修前的商品原貌,取得维修项目和价格的书面约定,以尽量规避维修陷阱。此外,消费者也可以使用相机或摄像机等工具事先记录送修物品的具体特征。

陷阱7

假冒产品“伪装”成走私产品

  案例:吴先生到厦门旅游,被导游带到了位于曾厝?龙虎南里60号的一无照数码产品店购物,销售人员谎称这些数码产品是走私产品,价格比市面上的便宜很多,吴先生等人纷纷花钱购买。待吴先生等人登记了个人身份证信息后,商家就宣称这些产品已在厦门海关做了登记,只有在游客补交“关税”后,才能离开厦门。吴先生等人只好哑巴吃黄连,补交了一笔不菲的“关税”后才离开该店。

  支招:当导游带你到商店购物时,不要贪小便宜,不要相信销售人员以“走私货、水货、赃物”等理由向你低价推荐的商品。此外,如果在旅游途中购物的话,也要坚持向商家索要正规发票。

陷阱8

黑中介巧舌如簧骗取中介费

  案例:华某和江某在厦门人才中心找工作时,遇到了自称“厦门市××信息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黄某。黄某巧舌如簧地向他们两人介绍了某公司文员和仓管的工作,待遇都很好。华某和江某觉得这两份工作不错,就交给了黄某120元中介费。当华某和江某来到黄某所推荐的公司时,却发现这家公司提供的工作跟黄某说的不一样,待遇更是低了很多。

  支招:中介陷阱对于消费者来说可谓是防不胜防。就职业中介而言,假冒合法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招聘信息是其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房产中介而言,隐瞒房屋真实信息、设置中介合同陷阱、口头承诺无法兑现也成为了该类投诉的几大共性;而在有关婚姻中介的投诉中,假冒 “对象”骗取钱财亦是屡见不鲜。建议消费者在遇到类似中介机构时,要先确认该中介有无正规资质和营业证照,不要盲目相信对方的承诺。

陷阱9

“商家维修”等来法院封条

  案例:2008年10月间,厦门市12315申(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和厦门市消保委陆续接到近40起有关厦门宝力豪健身中心因突然停业无法消费的投诉。经调查,投诉方均为厦门宝力豪健身中心会员,手中持有在该中心购买的一千元至上万元不等的会员卡,消费者在收到该中心通知其由于电力维修需暂停营业的短信后不久,便发现该中心被法院查封,消费者手中的会员卡一时不知“何去何从”。

  支招:如今美容SPA、运动健身、餐饮购物、汽车美容,无处不显现预付式消费的身影,而秉持能省则省观念的消费者看到的仅仅是眼前的实惠,却常常忽略了其未来的风险,如“会员”们的消费范围擅自被缩小、购买力被削弱、退卡困难、财货两空等等。因此,选择较短时限、金额适当的预付式消费是最好的选择。

陷阱10

数万元保健品不翼而飞

  案例:花了数万元购买的保健品,却在短短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不翼而飞,年过七旬的陈先生深感困惑。原来2007年11月间,陈先生与几个朋友参加了福建省某保健品有限公司在集美财经宾馆会议厅举办的讲座。虽说是讲座,但实质是宣传、推销该公司的保健品。讲座上,推销员还出示了10多个荣誉牌匾、证书,一时间吸引了众多老年人前去听课并购买其公司产品,陈先生与其朋友也购买了该产品。不仅如此,该“公司”还在集美塘埔路租下房子,称可以提供产品寄存服务,陈先生等人就把购买的大部分产品寄存于该处。当陈先生发现该公司所谓的集美塘埔店已长期关闭,去信、去电催讨寄存产品均无济于事时,才知道自己上了当。

  支招:建议老年朋友不要随意购买保健品,不要轻易相信保健品公司的宣传资料及他们出示的各种荣誉牌匾、证书。如在购买后,发现商品有问题,可第一时间向工商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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