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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医保省外就医一站式结算 新增这三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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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5 19:5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月起,厦门市医保省外一站式结算再升级,新增南昌、杭州、南京3个试点城市。此外,北京、上海、广州还新增8家试点医院。至此,我市医保省外就医一站式结算已覆盖6个城市,32家试点医院(详细名单见文后)。

去年1月,我市推出医保省外一站式结算试点。参保人在省外试点医院就医,出院时只需缴纳自付费用,就完成医保费用报销。这相当于把厦门的社保报销窗口,前移到试点地区的试点医院,结算保证在启动出院程序后的4小时内完成。

这项政策改变了参保人员先行垫付、返厦报销的传统模式,目前已累计报销金额1000余万元。市人社局表示,我市推行医保省外就医一站式结算是全国首例,许多问题仍有待完善,但随着网点平台建设和各项制度的完善,相关服务将不断优化。

省外一站式结算指南

【试点城市】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南昌市、杭州市、南京市

【结算方式】

1.试点医院一站式结算:参保人员在试点医院住院部就医,出院时仅需缴纳自付费用,医保基金承担部分由商保公司与试点医院直接结算。

2.平安养老险柜面一站式受理:参保人员在试点医院门诊治疗或在试点地区非试点医院就医,在试点地区向平安服务网点递交材料,由平安公司全程负责审核报销医疗费用,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报销金额直接转入参保人员提供的银行账户。

申请材料:临床就诊发票原件及对应的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参保人医保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签名确认、非信用卡)及填写异地受理登记表。

【服务对象】

转外就医人员、异地安置人员、异地工作人员

■注意

1.需向医院、社保申办异地就医报备,在社保卡有效状态下,按转外就医、异地安置、异地工作的规定先行报备。

2.受地税到账影响,“一站式”试点医院结算服务对象不包含在职人员。

3.申办材料:参保人(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需正反两面复印)和银行卡复印件,并填写“厦门市社会医疗保险转外就医一站式结算申请登记表”。

咨询及申请电话:4008100186。

【友情提醒】

不在北京、上海、广州、南昌、杭州、南京就诊的省外就医参保人员,请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A厅11号窗口报销医疗费用。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至12:00,13:00至17:00。咨询电话0592-7703293、0592-5773561、4008100186。

【试点医院名单】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红十字朝阳医院

■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6医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卫生部北京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上海市长征医院

■上海市华东医院

■同济大学附属仁济医院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上海同济大学附属第一妇婴保健院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儿童医学中心

■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上海市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龙华医院

■广东省人民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此次新增8家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小贴士】

在南昌、杭州、南京3个试点城市的定点医保机构就医后,可到当地的平安保险网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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