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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仅限申请家庭自住 出租保障房将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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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6 14: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保障房租而不用?保障房自己租了给别人住?现在这些行为都将被列入监管“黑名单”。近日,厦门市建设局印发《厦门市保障性住房违规使用行为专项查处行动方案》,全市将开展保障房违规使用大检查。

记者从市建设局了解到,本次检查的范围包括全市已交付使用的各保障性住房小区。值得一提的是,保障性住房仅限于申请家庭自住,所有违规出租、转租、转借、调换、转让、抵押以及作为经营性用房的行为,都属于本次检查的违规项目,要求住户停止并立即整改。此外,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且未经审核同意、拥有其他房产的住户,应办理退出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手续,不主动办理的,会被部门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督促其尽快办理退房手续。

据了解,本次检查先采用住户自行整改,时间为3月15日前;之后,物业服务企业会对梳理出来的重点监管名单进行住户入户巡查,对未整改的违规使用行为及时制止。另外,5月30日前,经过房产排查,申请家庭取得保障性住房后又拥有其他住房的住户,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将对其进行清退;而未主动申报和办理退房手续的住户,根据情节轻重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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