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送优惠劵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046|回复: 0

厦门公房使用权可交换私房产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1-17 22: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未获得众大云采集的授权,部分功能受到影响!


尊敬的用户:

  您好!非常感谢您能安装和关注智伍应用旗下的产品,为了产品的可持续发展和升级,众大云采集已经开始收费。

  向用户收费是为了给用户更可靠的保障和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产品的正常运作、研发和改进,希望各位能够理解和支持。

  另外,为了答谢新老客户,众大云采集3折优惠,原价980元,现在购买仅需390元,给您节省了590元。

  客服微信/QQ:2085244671

  购买正式版永久授权请打开下面的网址:

http://www.zhiwu55.com/authorization/csdn123_news.php?hzw_appid=804EA9E0F723B3BCAD5126A19CAC831A

  购买正式版授权之后所有的未授权提示将自动消失,图片也正常显示,正式版授权永久有效终身可用,后续的升级更新也是免费的,一次购买一辈子都能用,无后顾之忧!

提示:为了您网站的内容安全,请不要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您目前使用的是免费试用版,可以手动删除上面的未购买授权的提示,发布这篇文章!


                 
从日前开始,厦门市只有使用权的公有住房也可进入市场交换。这是厦
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据了解,此举走在全国前列。
日前出台的《厦门市城镇住房交换管理规定》,明确了厦门城镇规划区
内国有土地上的住房都可以交换。交换可以在住房所有权之间、使用权之
间、使用权与所有权之间进行。
住房交换的税费计算方法为:住房交换等值的,依照规定免征契税。超
值的以双方房产评估的差价为计税依据,普通住宅按1.5%计征,高档住宅按
3%计征,由房产价值小的一方缴交。换房手续费以双方房屋评估价总额的一
半为基数,按0.8%交纳,由买卖双方各负担一半。
(作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送优惠劵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