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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发布通知:厦门高层次人才可单独配售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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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 07:0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标题:高层次人才可单独配售保障性住房
  (记者 郭钦转)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大人才住房保障力度,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一份通知文件规定,从12月11日起,厦门市保障性住房可面向高层次及骨干人才单独批次配售配租。
  也就是说,根据此通知,厦门的高层次及骨干人才未来有望不用和其他市民一起申请保障性住房了。
  通知中的高层次人才,是按照《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15〕5号)或《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厦委发〔2016〕5号)审核确认的A、B、C类人才。
  骨干人才,是指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或随市重点产业项目引进的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市委人才办研究确定的急需、紧缺、特殊专业人才。
  根据配售建筑面积控制标准,高层次人才中,A类人才不高于120平方米,B类人才不高于100平方米,C类人才不高于80平方米。骨干人才不高于70平方米。
  通知同时规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不得同时申购保障性商品房和申请享受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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