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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兼职是“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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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3 01:2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新语丝网站上的一篇举报文章把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长江特聘学者、副院长刘泉声教授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网帖直指刘泉声教授违规兼职,同时担任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全职岗位工作。举报者在帖子中称,“自己也算是一个科技工作者,对自己身边发生的一些事情深恶痛绝,尤其对一些所谓的学霸到处兼职,侵吞国家科技资源非常不满”。而刘泉声回应称,兼职已经是普遍现象。(3月21日《中国青年报》)   教育部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可高校与科研院所的教授兼职、走穴,没听说有谁干预过。   如果说纳税人供养的教授四处兼职,荒芜自家“责任田”的话,拿了兼职好处与天价出场费的教授,迎合邀请方意图,利用公众人物身份选择性表达观点,不仅有辱身份,而且干扰公众视线,是一件更可怕的事情。   如果这一现象确实对社会造成了危害,那么不管它是否“普遍”,都必须严格限制乃至禁止,绝不能让“法不责众”的思维遮蔽了我们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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