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论坛 发表于 2018-11-17 22:14:02

厦门公房使用权可交换私房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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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日前开始,厦门市只有使用权的公有住房也可进入市场交换。这是厦
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据了解,此举走在全国前列。
日前出台的《厦门市城镇住房交换管理规定》,明确了厦门城镇规划区
内国有土地上的住房都可以交换。交换可以在住房所有权之间、使用权之
间、使用权与所有权之间进行。
住房交换的税费计算方法为:住房交换等值的,依照规定免征契税。超
值的以双方房产评估的差价为计税依据,普通住宅按1.5%计征,高档住宅按
3%计征,由房产价值小的一方缴交。换房手续费以双方房屋评估价总额的一
半为基数,按0.8%交纳,由买卖双方各负担一半。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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