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送优惠劵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034|回复: 0

今年厦门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30日起接受意向登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2-19 16: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袁舒琪)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单身居民的“专属福利”来了!昨日,记者从市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办获悉,今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即将推出,将于下周一起开启意向登记,申请的流程仍实行按批次轮候分配制度。值得一提的是,本批次将全部提供岛外一房型房源,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1人户申请家庭。4 A  \- Z- u" ~$ s' a  Q! t
  什么条件才能申请?: g0 W% e& O3 E; s& y' [# Q) u
  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单身居民
+ @" Q3 n( e7 t- ]  {; q/ j: A4 _  今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主要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单身居民(即1人户申请家庭)。不过仅仅是单身还不够,还需要满足年龄、住房和收入的相关条件。" i2 ^) ?0 w* Z# b2 q  A
  据了解,若想要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还应在本市无住房或者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4年、2015年和2016年)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16年)收入均符合规定标准,资产符合规定标准。值得一提的是,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若满足上述年龄和住房困难标准,也可以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5 o. g2 W2 c- V( Q7 T
  将有多少房源?
& r2 b  P8 q+ l( G  980套岛外一房型房源供您申请9 m" O8 D7 |  ]5 s6 R/ h4 K
  确认符合申请条件并有意向申请本批保障性租赁房的市民,要抓紧进行意向登记前的准备工作了。从10月30日至11月10日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1人户申请家庭可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意向登记。
  z! {7 k) f* {( _8 \1 b  本次意向登记时,申请人除了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供核验之外,还需提交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地税部门出具的申请家庭成员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或者养老金证明材料或者失业证或者其他相关收入证明材料供核查。登记后领取《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单》。) P1 C9 ^. I6 ^4 D2 f' S; F1 B
  需要提醒的是,按规定可以作为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或者单列分配对象的申请家庭,应当在意向登记时予以明确提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应提交有效的《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供核验。3 o& w1 m1 r4 \" H  A' M% H
  据悉,本批次共有980套岛外一房型房源开放供申请户申请。安排在翔安区的东方新城二期A地块、集美区的华铃花园二期、同安区的滨海公寓等岛外保障性住房项目。- U3 ?3 i9 P9 g  H" C
  届时,申请成功的市民将根据摇号的顺序进行选房。不过,根据取得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一房型申请家庭数量,具体房源数量之后可能还会有变化,市民应以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之后出台的《选房手册》为准。2 u. X* J2 G# D3 m  _2 ?
首页上一页12下一页末页
  T. d2 C1 |) b7 \4 j  P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送优惠劵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