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li 发表于 2007-11-1 18:28:27

晋江女子强迫卖淫一审获刑

  台海网11月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林小明)手持棍棒,暴力强迫三少女卖淫。昨天,晋江法院一审以犯强迫卖淫罪,判处20岁的晋江女子许某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00元;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3月20日晚,许某某伙同“小小”(均另案处理)将物色到的黄某、许某和颜某三人,挟持到晋江东石一出租房内,要求三人跟随其卖淫,但遭到拒绝。许某某便拿着工具,指使颜某玲、郭某某、肖某某(均另案处理)三人用棍棒不断殴打她们。幸好三人及时报警,许某某被当场抓获。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晋江女子强迫卖淫一审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