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厦门保障性租赁房政策有新变化!门槛降低,今起实施!
重磅!最新消息
@厦门小伙伴
厦门申请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收入标准
今 起 进 行 调 整 !
昨天,记者从厦门市建设局公布的《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的通知》(后简称《新标准》)中获悉,《新标准》中厦门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本市户籍家庭社会保障性住房保障面积标准较上一版均没有发生变化,申请保障性租赁房,部分家庭收入(资产)标准拓宽,将更符合市民收入实际情况。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厦门市配租保障性租赁房、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时,都将按照此标准审核本市户籍家庭的申请资格。
即日起实行!
怎么调整?
拓宽多少?
保障性租赁房
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0万元
据了解这《新标准》
是继2015年公布标准到期后
发布的新一版标准
更符合大家的收入实际水平
其中
厦门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
本市户籍家庭社会保障性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都没有发生变化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的本市户籍家庭
仍然属于住房困难之列
(难道这说的是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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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申请保障性租赁房
部分家庭收入(资产)标准拓宽了!
举个例子
2015年版的标准要求
2-3人户家庭年收入应不高于8万元
家庭资产不高于32万元
4人及以上户
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1万元
家庭资产不高于44万元
而《新标准》中
2-3人户的家庭年收入则要求不高于10万元
家庭资产不高于40万元
4人及以上户的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
家庭资产不高于52万元
需要划重点的是
1人户本市户籍欲申请保障性租赁房的
其家庭收入(资产)标准不变
仍为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万元
家庭资产不高于20万元
市级公共租赁房
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20万元
新变化!
《新标准》中
增加申请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的
本市户籍家庭收入标准
若欲申请市级公共租赁住房
1人户家庭的年收入应不高于8万元
2-3人户家庭年收入应不高于20万元
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应不高于25万元
这一标准增加的背景,是厦门市为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于2016年7月出台《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其中,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把厦门本市户籍中等收入、中等偏上收入的“夹心层”家庭、各类引进人才、在厦稳定就业的其他无住房职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力求解决厦门市“夹心层”家庭和在厦稳定就业的新市民的住房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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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
原厦门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
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
是在2015年10月公布的
比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推出时间还早
因此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群
住房及收入标准没有相应规定
相关新闻
3个在建公共租赁房项目将分批提供
目前
厦门三个市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正如火如荼开展建设中
建成以后
运营企业安居集团(咨询电话:968383)
将根据需求安排部分房源分批
面向本市户籍符合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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珩琦公寓 位于集美新城集美大道与珩山街交叉口东侧的珩琦公寓,总用地面积2.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6万平方米。计划建设2051套公共租赁房及其它商业配套用房,截至2017年10月中旬,项目正在进地下室基础及底板施工。
园博公寓 园博公寓项目位于集美区园博苑东侧,集美大道与杏林湾路交叉口西侧。地块总用地面积3.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58万平方米。计划建设公租房2614套以及商业、社区服务中心、幼儿园、清洁楼等配套设施。截至2017年10月中旬,项目正在进行地下室底板施工。
后吴公寓 后吴公寓项目位于滨海西大道与西福路交叉口西北侧,紧邻轨道交通6号线后吴站,总用地面积4.4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47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2626万元,计划建设8栋23-33层高层住宅、1栋33层单身公寓,提供住宅3459套。截至2017年10月份,已完成桩基工程,正进行地下室施工(预计年底完成),整个项目计划于2019年6月完工。
对于这个新标准
小编给你整理成下表
一看秒懂
1 厦门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
2 厦门市户籍家庭社会保障性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单间公寓建筑面积30平方米左右,一房型建筑面积45平方米左右,两房型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三房型建筑面积70平方米左右。
3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厦门市户籍家庭收入(资产)标准: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20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0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40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52万元。
4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不同档次租金补助的厦门市户籍家庭收入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取得民政部门核发的《福建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并在有效期内;
低收入家庭: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3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6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8万元;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0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
5 申请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的厦门市户籍家庭收入标准: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8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20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25万元。
地铁社区成亮点
多个项目取得突破进展
随着厦门跨岛发展战略的推进
保障性住宅已经不再局限于岛内
而目前最抢眼的莫过于
地铁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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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总用地约1126.3公顷的四个“地铁社区”项目全部开工。这将建设在岛外四个区的地铁站点旁,规划建设约6.78万套。
这些地铁社区“区位好、配套好、品质好、环境好、规模大”,将建设以保障性商品房为主,兼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房,并配套建设相关设施,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进行建设。
除此之外
不少保障房项目
都取得阶段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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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底,全省首个保障性安居工程综合体——洋唐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一、二期)已全面建成,该项目各种类型的房源总数达到了8769套,可容纳2.5万人居住,居住区内还配建了一所36班小学、两所12班幼儿园以及社区服务中心、生鲜超市、食堂、公园等。预计今年,该居住区第三期将开工建设。
同时,华铃花园二期、三期,高林居住区二期、同安城北小区二期、黎安居住区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园博公寓等公共租赁房中,不少项目均取得阶段性进展。
标准放宽啦
意味着更多的人
可以“居有定所”
快来看看你是否符合条件
顺便扩散给身边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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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峡导报微信
本期编辑:陈虹虹
特别声明 面朝大海,风行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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